民主党派
坚持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和征求意见的制度
1.学校党委、各党总支每年要召开1—2次情况通报会或征求意见会,邀请各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通报学校和本单位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改革、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并认真研究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前,都要广泛征求党外人士意见。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党外人士为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和转型发展建言献策,发挥作用。 2.学校党委、党总支的领导要加强同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要通过摸底确定重点统战成员名单(校级领导干部的联系成员由统战部提出,党委研究确定;党总支领导干部的联系成员由各党总支确定,并将联系名单报党委统战部)。各级党、政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邀请分工联系的党外人士谈心、沟通思想、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联络感情,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学校党委每学年要检查一次交友联谊制度的落实情况。 3.各民主党派、侨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学校教育综合改革、转型发展和专业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可随时提出书面或口头意见和建议。统战部负责汇总后向党委转呈,相关部门要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 4.学校要在重要节日走访和慰问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和归侨侨眷,了解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妥善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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