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考资料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
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三、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
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 参考资料
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2021-02-25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隆重召开大会,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这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光荣,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光荣!
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向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脱贫攻坚作出贡献的各级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农村广大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志愿者,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向积极参与和支持脱贫攻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向关心和帮助中国减贫事业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外国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朋友们!
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反贫困始终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华民族同贫困作斗争的历史。从屈原“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感慨,到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憧憬,再到孙中山“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获其所”的夙愿,都反映了中华民族对摆脱贫困、丰衣足食的深深渴望。近代以后,由于封建统治的腐朽和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政局动荡、战乱不已、民不聊生,贫困的梦魇更为严重地困扰着中国人民。摆脱贫困,成了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梦想,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进行了长期艰辛奋斗。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团结带领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实行“耕者有其田”,帮助穷苦人翻身得解放,赢得了最广大人民广泛支持和拥护,夺取了中国革命胜利,建立了新中国,为摆脱贫困创造了根本政治条件。新中国成立后,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组织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重整山河,为摆脱贫困、改善人民生活打下了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实施了大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扶贫开发,着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鲜明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必须时不我待抓好脱贫攻坚工作。2012年年底,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党中央就突出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承诺“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拉开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序幕。2013年,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理念,创新扶贫工作机制。2015年,党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总体要求,实行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实行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五个一批”,发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攻令。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全面部署,锚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为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情带来的影响,党中央要求全党全国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做好“加试题”、打好收官战,信心百倍向着脱贫攻坚的最后胜利进军。
8年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党和人民披荆斩棘、栉风沐雨,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啃硬骨头,攻克了一个又一个贫中之贫、坚中之坚,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
——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作出了关键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均每年1000多万人脱贫,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脱贫。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安全也都有了保障。2000多万贫困患者得到分类救治,曾经被病魔困扰的家庭挺起了生活的脊梁。近2000万贫困群众享受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2400多万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拿到了生活和护理补贴。110多万贫困群众当上护林员,守护绿水青山,换来了金山银山。无论是雪域高原、戈壁沙漠,还是悬崖绝壁、大石山区,脱贫攻坚的阳光照耀到了每一个角落,无数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无数人的梦想因此而实现,无数人的幸福因此而成就!
——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踏步赶上来,整体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贫困地区发展步伐显著加快,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社会事业长足进步,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通邮路。新改建农村公路110万公里,新增铁路里程3.5万公里。贫困地区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贫困村通动力电比例达到100%,贫困村通光纤和4G比例均超过98%。790万户、2568万贫困群众的危房得到改造,累计建成集中安置区3.5万个、安置住房266万套,960多万人“挪穷窝”,摆脱了闭塞和落后,搬入了新家园。许多乡亲告别溜索桥、天堑变成了通途,告别苦咸水、喝上了清洁水,告别四面漏风的泥草屋、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房。千百万贫困家庭的孩子享受到更公平的教育机会,孩子们告别了天天跋山涉水上学,实现了住学校、吃食堂。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整族脱贫,一些新中国成立后“一步跨千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直过民族”,又实现了从贫穷落后到全面小康的第二次历史性跨越。所有深度贫困地区的最后堡垒被全部攻克。脱贫地区处处呈现山乡巨变、山河锦绣的时代画卷!
——脱贫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增添了自立自强的信心勇气。脱贫攻坚,取得了物质上的累累硕果,也取得了精神上的累累硕果。广大脱贫群众激发了奋发向上的精气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广泛传播,文明新风得到广泛弘扬,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精神在广大贫困地区蔚然成风。带领乡亲们历时7年在绝壁上凿出一条通向外界道路的重庆市巫山县竹贤乡下庄村党支部书记毛相林说:“山凿一尺宽一尺,路修一丈长一丈,就算我们这代人穷十年苦十年,也一定要让下辈人过上好日子。”身残志坚的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坪子村芭蕉箐小组村民张顺东说:“我们虽然残疾了,但我们精神上不残,我们还有脑还有手,去想去做。”贫困群众的精神世界在脱贫攻坚中得到充实和升华,信心更坚、脑子更活、心气更足,发生了从内而外的深刻改变!
——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以热血赴使命、以行动践诺言,在脱贫攻坚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呕心沥血、建功立业。广大扶贫干部舍小家为大家,同贫困群众结对子、认亲戚,常年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困难面前豁得出,关键时候顶得上,把心血和汗水洒遍千山万水、千家万户。他们爬过最高的山,走过最险的路,去过最偏远的村寨,住过最穷的人家,哪里有需要,他们就战斗在哪里。有的村干部说:“只要我还干得动,我都永远为村里的老百姓做事!带上我们村的老百姓,过上更美好的生活。”“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必须带领群众,拔掉老百姓的穷根。”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抓党建促脱贫中得到锻造,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贫困地区广大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都说“党员带头上、我们跟着干、脱贫有盼头”,“我们爱挂国旗,因为国旗最吉祥”,“吃水不忘挖井人,脱贫不忘共产党”,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得到极大巩固和发展!
——创造了减贫治理的中国样本,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摆脱贫困一直是困扰全球发展和治理的突出难题。改革开放以来,按照现行贫困标准计算,我国7.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按照世界银行国际贫困标准,我国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70%以上。特别是在全球贫困状况依然严峻、一些国家贫富分化加剧的背景下,我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我们积极开展国际减贫合作,履行减贫国际责任,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做世界减贫事业的有力推动者。纵览古今、环顾全球,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实现几亿人脱贫,这个成绩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力量!
8年来,我先后7次主持召开中央扶贫工作座谈会,50多次调研扶贫工作,走遍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坚持看真贫,坚持了解真扶贫、扶真贫、脱真贫的实际情况,面对面同贫困群众聊家常、算细账,亲身感受脱贫攻坚带来的巨大变化。我在各地都看到,广大脱贫群众露出了真诚笑脸,这是对脱贫攻坚的最大肯定,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倾情付出的最高褒奖,也是对革命先辈和英烈的最好告慰。
同志们、朋友们!
时代造就英雄,伟大来自平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数百万扶贫干部倾力奉献、苦干实干,同贫困群众想在一起、过在一起、干在一起,将最美的年华无私奉献给了脱贫事业,涌现出许多感人肺腑的先进事迹。35年坚守太行山的“新愚公”李保国,献身教育扶贫、点燃大山女孩希望的张桂梅,用实干兑现“水过不去、拿命来铺”誓言的黄大发,回乡奉献、谱写新时代青春之歌的黄文秀,扎根脱贫一线、鞠躬尽瘁的黄诗燕等同志,以及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他们有的说:“脱贫攻坚路上有千千万万的人,我真的就是其中一个小小的石子。其实走到最后,走到今天,虽然有苦,还是甜多。”有的说:“不为钱来,不为利往,农民才能信你,才能听你。”有的说:“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真正来地里面写,那才叫真本事。”
在脱贫攻坚斗争中,1800多名同志将生命定格在了脱贫攻坚征程上,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脱贫攻坚殉职人员的付出和贡献彪炳史册,党和人民不会忘记!共和国不会忘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关爱每一位牺牲者亲属,大力宣传脱贫攻坚英模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披坚执锐、勇立新功。
同志们、朋友们!
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靠的是党的坚强领导,靠的是中华民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品质,靠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靠的是一任接着一任干的坚守执着,靠的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我们立足我国国情,把握减贫规律,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
——坚持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我们坚持党中央对脱贫攻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谋划,强力推进。我们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我们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中西部22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我们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我们集中精锐力量投向脱贫攻坚主战场,全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道奋战在扶贫一线,鲜红的党旗始终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高高飘扬。
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具有无比坚强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是团结带领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前进最可靠的领导力量。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任何艰难险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我们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我们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脱贫成效的重要尺度,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群众基本民生需求。我们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宁肯少上几个大项目,也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8年来,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6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累计投入6601亿元。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土地增减挂指标跨省域调剂和省域内流转资金4400多亿元,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7100多亿元,扶贫再贷款累计发放6688亿元,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发放9.2万亿元,东部9省市共向扶贫协作地区投入财政援助和社会帮扶资金1005亿多元,东部地区企业赴扶贫协作地区累计投资1万多亿元,等等。我们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把钱用到刀刃上。真金白银的投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大资金保障。
事实充分证明,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自觉地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形成脱贫攻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我们广泛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向贫困宣战,举国同心,合力攻坚,党政军民学劲往一处使,东西南北中拧成一股绳。我们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推动省市县各层面结对帮扶,促进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我们组织开展定点扶贫,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人民军队等都积极行动,所有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都有帮扶单位。各行各业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热情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蓬勃开展。我们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扶贫体系。千千万万的扶贫善举彰显了社会大爱,汇聚起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
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抵御风险挑战、聚力攻坚克难的根本保证。只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够办成更多像脱贫攻坚这样的大事难事,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坚持精准扶贫方略,用发展的办法消除贫困根源。我们始终强调,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我们坚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建立了全国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问题,我们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真正发挥拔穷根的作用。我们要求下足绣花功夫,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到家庭,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我们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改善发展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帮扶转变,让发展成为消除贫困最有效的办法、创造幸福生活最稳定的途径。我们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强调再穷不能穷教育、再穷不能穷孩子,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事实充分证明,精准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胜法宝,开发式扶贫方针是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的鲜明特征。只要我们坚持精准的科学方法、落实精准的工作要求,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就一定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科学路径和持久动力!
——坚持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脱贫必须摆脱思想意识上的贫困。我们注重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动能,实行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既富口袋也富脑袋,引导贫困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摆脱贫困、改变命运。我们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鼓足“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的干劲,增强“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韧性,让他们心热起来、行动起来。脱贫群众说:“现在国家政策好了,只要我们不等待、不观望,发扬‘让我来’的精神,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生活改变了我,我也改变了生活。”
事实充分证明,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激励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对人民群众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至关重要。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出来,就一定能够不断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
——坚持弘扬和衷共济、团结互助美德,营造全社会扶危济困的浓厚氛围。我们推动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守望相助、和衷共济、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引导社会各界关爱贫困群众、关心减贫事业、投身脱贫行动。我们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创新社会帮扶方式,形成了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社会帮扶格局。
事实充分证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强大力量。只要我们坚定道德追求,不断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就一定能够为中华民族乘风破浪、阔步前行提供不竭的精神力量!
——坚持求真务实、较真碰硬,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脱真贫。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脱贫攻坚一抓到底。我们突出实的导向、严的规矩,不搞花拳绣腿,不搞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坚决反对大而化之、撒胡椒面,坚决反对搞不符合实际的“面子工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一切工作都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我们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真正让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事实充分证明,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保证了脱贫攻坚战打得赢、打得好。只要我们坚持实干兴邦、实干惠民,就一定能够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一步步变成现实!
这些重要经验和认识,是我国脱贫攻坚的理论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同志们、朋友们!
伟大事业孕育伟大精神,伟大精神引领伟大事业。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脱贫攻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宗旨、中国人民意志品质、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充分彰显,赓续传承了伟大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全党全国全社会都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团结一心,英勇奋斗,坚决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风险,不断夺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的胜利!
同志们、朋友们!
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同时,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满、松劲歇脚,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设立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进行完善。党中央决定,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同志们、朋友们!
回首过去,我们在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上取得了伟大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展望未来,我们正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宏愿而奋斗。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决心,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2021-03-22 来源:新华社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增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实现了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完成脱贫攻坚这一伟大事业,不仅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更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文明和全球反贫困事业的重大贡献。
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充分展现了我们党领导亿万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伟大奇迹,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这些成就的取得,归功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挂帅、亲自督战,推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归功于全党全社会众志成城、共同努力,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构建起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归功于广大干部群众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数百万干部战斗在扶贫一线,亿万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摆脱贫困;归功于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覆盖面广、含金量高,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完备、上下贯通,脱贫攻坚工作体系目标明确、执行力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宝贵经验。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三、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四、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六)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继续优先支持脱贫县。支持脱贫地区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
(七)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八)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脱贫地区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
(九)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脱贫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病签约服务,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继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大中央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继续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十一)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低保标准制定省级统筹力度。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十二)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十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十四)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六、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十五)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应减尽减原则,在西部地区处于边远或高海拔、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支持各地在脱贫县中自主选择一部分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十六)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在保持现有结对关系基本稳定和加强现有经济联系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将现行一对多、多对一的帮扶办法,调整为原则上一个东部地区省份帮扶一个西部地区省份的长期固定结对帮扶关系。省际间要做好帮扶关系的衔接,防止出现工作断档、力量弱化。中部地区不再实施省际间结对帮扶。优化协作帮扶方式,在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援建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推进产业梯度转移,鼓励东西部共建产业园区。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行业对口支援原则上纳入新的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继续坚持定点帮扶机制,适当予以调整优化,安排有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承担更多责任。军队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效。继续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定期对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七、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十七)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各地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此后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其他地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八)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
(十九)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指标不得挪用;原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指标不足的,由所在省份协调解决。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完善,继续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二十)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
八、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十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十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二十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二十四)做好考核机制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脱贫地区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时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乘势而上、埋头苦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来源: 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3-03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凝心聚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防止规模性返贫为底线,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粮食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21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5万亩、总产保持在255亿斤以上,生猪存栏950万头以上,重要农产品供给平稳,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加快转型升级,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开启,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粮食、生猪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乡风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健全完善衔接体制机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出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
(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收支水平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监测,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实行动态清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加快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管理机制。
(五)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广泛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帮助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及时就业。加大对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等涉农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推荐、确定部分脱贫县作为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积极配合中央单位开展定点帮扶,持续做好省级机关、事业单位、驻军和武警部队、省属国有企业定点帮扶工作,深化苏陕对口协作,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开展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办法,健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实施兜底保障。
三、加快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七)稳固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米袋子”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粮食生产责任,确保“十四五”期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力度,推动各类补贴政策向种粮农户和经营主体转移,完善耕种环节补贴政策机制,调动种粮积极性。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扩大陕北、关中秋粮种植面积。开展玉米增密度和小麦播种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绿色高质高效集成技术推广,提高粮食单产。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灾害防御,支持组建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治队伍,提高规模化统防统治面积。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落实新增4亿斤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推进粮食储备收储设施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抓好生猪生产恢复,引导大型企业在渭北、陕北等适宜区域布局建厂,2021年新增存栏100万头。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快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发展。加强农产品检疫防控。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八)大力推进种业振兴。加大科研投入,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建设种质资源库和保种场,完善保护利用体系。发挥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校和南繁基地育种平台作用,完善种质资源交流、互换利用机制,强化基础研究。推进国家级杨凌种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杨凌)旱区植物品种权交易中心建设。支持商业化育种,加快孵化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提升生物育种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
(九)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和耕地“非粮化”排查摸底。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处理好种粮与发展特色产业的关系。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定全省分区域建设模式标准,建立完善管护机制。2021年建设290万亩高标准农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核实整改,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开展耕地弃耕、撂荒专项整治。
(十)持续发展特色产业。深化“3+X”特色现代农业工程,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突出果业优化品种和区域布局,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抓好苹果产业后整理。稳定设施农业规模,推进老旧设施改造升级,扩产能、保供给、提效益。做大做强奶山羊产业,推动企业联合和品牌整合,加快良种繁育,发展规模养殖。加快肉牛、奶牛产业向渭北、陕北转移承接,推动陕北、渭北草畜配套和果畜结合发展。加快发展稻鱼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冷水鱼养殖,推进渔业绿色健康养殖。培育更多“小木耳、大产业”式的区域特色产业。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到2025年集中打造30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0个区域公用品牌、1000个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十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持续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发展休闲农业、订单农业和乡村体育旅游,开发精品线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建设,以县为单元,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争创一批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
(十二)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围绕提高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精准施策,下气力解决农民收入偏低问题。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持续完善农民工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群众参与度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组织好外出务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大力实施欠薪治理行动。推动在县域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进城农民住房刚性需求的供给。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着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小农户的发展能力。鼓励社会资本下乡,与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合作开发闲置土地、房屋资源,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和兜底救助类等政策,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适度增长。多措并举减轻农民负担。
(十三)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和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分类管控行动,抓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试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支持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做好“十四运”食品安全保障。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推进汉江、嘉陵江、丹江流域渔政执法监督和市场监管,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强化河湖长制。推进荒漠化、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发展秦岭北麓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全面推行林长制,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秦岭、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生态空间三个“十大行动”,实施防护林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十四)提升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75万亩。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喷灌、微喷灌、抗旱抗逆及生物全降解地膜等技术。深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2021年认定农产品重点试验示范站(基地)10个。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加强条锈病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研究,加大技术集成创新,建设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制定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完善全省农业资源数据库建设,构建农情监测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农机生产企业深度融合,加强小众化、智能型农机装备研发,推广自动化采集加工等新装备。扩大农机购置补贴种类,开展农机作业补贴。加强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推进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示范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五)加快村庄规划步伐。把2021年确定为乡村建设规划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布局。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各级示范村和集聚提升类村庄加快编制,城郊融合类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对暂时未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抓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推行乡村设计制度,强化对乡村风貌的指导和约束,做好渭南市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打造10个县区、100个乡镇、1000个行政村示范样板。
(十六)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加大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力度,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建设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施路长制。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统筹水资源配置,优化农村供水格局,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梯次推进村庄供水,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以上。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快乡村电网智能化建设,提高电网装备和设计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供电质量和保障能力。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5G)建设试点和创新应用,推动千兆光纤网络、物联网向农村延伸。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实施村庄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建设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加强运营监管。
(十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做好渭北、陕北等干旱、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在有条件的村引导户用厕所进院入室,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到2025年90%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推广《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建设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开展农房抗震试点。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和“五美庭院”建设,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十八)优先发展乡村教育。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大县城标准高中和示范高中建设力度。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加大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
(十九)全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快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县医院能力建设、“县镇一体、镇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村集体新建公有产权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改(扩、迁)建、中心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卫生副中心。大力发展中医传统产业,发挥中医药作用,推动国医实用人才培训,深化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改革。落实县域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加强县级疾控机构建设,持续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加大面向村级的订单式专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充实村医力量,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推广派驻、巡诊经验,加大远程心电、影像、会诊等建设力度。允许将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部分用于人员奖励。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和对妇幼、老年人、残疾人、尘肺病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实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覆盖率。广泛引导农民参加全民健身运动。到2025年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健康家庭、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建设率均达到60%。
(二十)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构建分层分类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推动乡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
(二十一)全面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加快推动交通、农业、商务、邮政、供销、快递网点等设施资源共享共用,打造功能集约、服务高效、资源整合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持续推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支持开展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活动,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一批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完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基础设施,做好产地与销地冷链衔接。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五、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二十二)加快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弊端,加快打通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培育支柱产业,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大县、工业经济强县、文化旅游名县、电子商务示范县,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产业、人口、要素在城乡梯度布局,构建设施联通、产业互动、资源开放、生态共治、服务共享的城乡一体公共服务体系,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开展“乡村体检”。积极推进扩权强镇,巩固提升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建设,打造100个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10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支持各地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
(二十三)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省级预算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加大乡村振兴项目储备,拓宽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渠道,优先发行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乡村振兴类债券项目。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和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按市场化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以及农机具、大棚和畜禽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政策工具。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区域内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归集入库。深入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持续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完善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支持铜川市申设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立完善农业担保体系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力争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在我省实现愿保尽保。探索开展收入类、指数类等农业保险创新品种试点,在覆盖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基础上,推动农业保险逐步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
(二十四)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把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核实纳入家庭农场管理。支持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联合合作,持续释放聚合效应。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2021年打造25个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社联结、小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农机、病虫害防治、疫病防控等专业化组织开展全程托管、关键环节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不断丰富创新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使其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十五)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机制,提高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能力。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妥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定期更新区片综合地价。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开展完善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机制改革试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明确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十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成果,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发展模式、推进方式,建立产权明晰、机构健全、管理规范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体系。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示范行动,用3年时间打造100个省级示范村,推进“空壳村”全面清零。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管理、决策、监督等运行机制,探索赋予集体资产股权继承、退出、抵押、担保等权能实现的具体办法,推动重大改革任务系统集成。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提升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盘活农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集体资源资产。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承担财政支农项目,破除发展政策障碍。支持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共同发展,推广产业引领、土地盘活、物业租赁、服务代管和联合合作等集体经济发展经验,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二十七)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领导体制,借鉴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好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配合有力、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各级党委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夯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一线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要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建立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
(二十八)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构建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五大振兴”专项小组牵头推进、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充实人员力量,完善机构运转。
(二十九)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总体部署,推进各类人才服务乡村。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优先选拔使用在“三农”工作中实绩突出的干部。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做好定向招录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优化调整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担任科技特派员,鼓励退休人员、退役军人、下乡企业家、大学生、优秀农民工等回乡返乡参与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工程。吸引城市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
(三十)全面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完善抓基层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提高“一肩挑”质量。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加强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待遇补助,改善生活条件。推进省市两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进乡村活动,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做法,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网格化调处和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严厉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应急广播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三十一)大力推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厚德陕西”建设,深化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三秦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学习宣传、推荐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发挥县级融媒体中心作用。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县级剧团投入,发展传承秦腔等地方戏曲艺术。持续开展优秀剧目进乡村和“艺术为民”惠民巡演。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鼓励文艺工作者到基层送文化、种文化。加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现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推进非遗与特色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三十二)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监测考核评价体系,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第三方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把握好农村各项工作的时度效。加强“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和考核督导事项,坚决纠正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